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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16日,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與美國高通公司就CDMA IPR (知識產權)框架協議舉行簽字儀式。就此,熊秉群總裁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采訪時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首先,為我們發展CDMA產業創造了一個很好的條件。
高通公司在發展CDMA技術的過程中申請了很多專利,其它公司即使開發出CDMA系統設備(主要在基站控制器和手機領域,不包括交換機),也無法避開高通公司的專利,必須向其交納一定的專利使用費及入門費方可獲準商用。中國要大力發展CDMA產業,也同樣面臨這樣的問題。高通公司經過與中國聯通的談判達成此次協議,在上述費用的收取方面提供了很大優惠,可以說,達成了一個雙贏的協議。一方面可使高通公司的CDMA技術在中國有廣泛的使用,另一方面也促進了中國CDMA產業的發展。
第二,這對中國整個移動通信,包括第三代移動通信產業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影響。CDMA技術作為第二代數字移動通信技術具有很多優越性,第三代移動通信中也涉及到高通公司在CDMA方面的很多專利。因此,此次雙方協議的簽定也有利于中國發展第三代移動通信。
第三,作為國內的高科技通信企業,CDMA領域是大唐電信一個重要的產業方向,我們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CDMA移動交換機是目前唯一獲得信息產業部的入網證書的CDMA交換機,并已大規模投入商用。因此,此次協議的簽定為我們在這一領域取得更大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